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 何景明的诗文(1010篇)
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 《罗女曲》、 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,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。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
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,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,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。因此,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,艺术上缺乏特色。
何景明谦恭好学,端方笃行。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 所著多收录《四库全书》,经译为多国外文,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情节操守
为国士,何景明淡泊名利、为官清廉、两袖清风。为钦差大臣出使滇南不取官吏贡献一金一物,任陕西还里,《明史》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他立身刚烈正义、秉公直言、宁折不阿。抑制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孤意上书救文坛盟友,谏责皇帝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 。《明史》说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、鄙荣利、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
性情雅味
为雅客,他一生充盈着亲情、师恩、友情、节义与忠爱、亦怡情山水、适性任真,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。探淮源、游浉水、进茶山、品新茗、观龙潭瀑布、看雷沼喷云、把“信阳八景”逐一进行了考证、记录、歌咏和描绘。写下380多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深深眷恋之情。
明成化十九年(1483),何景明出生,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,所以取名景明。
成化二十二年(1486),景明三岁时,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。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,这激励了何景明。景明天性聪明,六岁可以对联,八岁可以写文章,读书强记能力很强。
弘治八年(1495),何景明12岁的时候,其父亲在渭源县为官时,也带着何景明。
弘治十一年(1497),何景明归家,大哥景韶教他读《尚书》,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。此时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宁,调试信阳诸生,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叹"奇才",并特意到信阳来看何景明。于是何景明在这时就出名了。
弘治十二年(1499),何景明16岁时,与二兄同时中举(省试),何景明以《尚书》经第三名中举。
弘治十三年(1500),何景明参加礼部的春试,因为文中多奇字,主考官不欣赏,所以名落孙山。归家后,二哥任巴陵县令,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。
弘治十五年(1502),景明20岁时,终于考上了进士。按理何景明就照例为庶吉士,但因他生性耿直,所以没有成为庶吉士。
弘治十七年(1504),22岁这一年,正式授为中书舍人。中书舍人,任起草诏令之职,参与机密,由文笔好者、有德者任之,属从七品。
弘治十八年(1505),何景明奉命出使云南,一年后回京。何景明为官之时,也是大宦官刘瑾当权之时,当时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岁,对他无可奈何。何景明上书首辅要求制裁刘瑾,但没有用,何景明便请求还乡,刘瑾批准。
何景明回信阳住了四年,除读书、写书之外就是游玩。此期间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继去世。
正德五年(1510)刘瑾被诛,何景明官复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讲经官。讲官为帝王和大臣讲儒家经典,一月三次。
正德十三年(1518),35岁这一年,何景明升为吏部验封司员外郎,为从六品,长官为吏部尚书。下设四司:文选清吏司、验封司、稽勋司和考功司。验封司掌封爵、世职、恩荫、难荫、请封、捐封等事务。也很有实权。
正德十三年(1518),升为陕西提学副使。官至四品。
正德十六年(1521),何景明因病辞官,回归故里,6天后病故,年仅39岁。
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在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“官囊不满三十金”。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、贪赃枉法时,敢于直言纳谏,上书吏部部尚书,劝其秉政毋挠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,何景明虽已因病返乡,也难逃罢官厄运。
何景明生性梗直,当文坛挚友李梦阳受迫害关到江西牢狱时,人人自危,惟何景明上书吏部为之奔呼。并在《应诏陈言治安疏》里,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: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他热爱自己的家乡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下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对故乡有着无限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说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